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






行政長官於2006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為學前教育提出前瞻性的發展方向。遠景是為所有3至6歲適齡學童提供優質而收費合理的學前教育,讓家長、學童、幼師及幼稚園營辦者,以至整個社會皆因此得益。

新資助措施乃以學券的嶄新形式直接資助家長,由2007/08學年起,學券的面值為$13,000,並會逐年遞增至2011/12學年的$16,000。
 
學券所包含的面值同時為家長提供學費資助及支援教師專業發展。在2007/08學年,每名學童每年的學費資助額及教師專業發展資助額分別為$10,000及$3,000;在2008/09學年,每名學童每年的學費資助額將會增至$11,000,教師專業發展資助額則同樣為$3,000。在2009/10學年,每名學童每年的學費資助額及教師專業發展資助額分別為$12,000及$2,000。
 
在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下所有適齡學童就讀於本地非牟利幼稚園的幼兒班、低班或高班,而學費不超過每年$24,000 (全日班級計算則為$48,000),都可享有學費資助。
 
為顧及家長的顧慮,教育局就學券計劃設立了三年的過渡安排,讓有子女於2007/08年就讀合資格私立獨立幼稚園的家長可以使用學券以獲得學費資助,直至2009/10學年完結為止。
 私立獨立幼稚園須符合所有合資格兌現學券的非牟利幼稚園所須遵守的既定條件,包括透明度,才合資格兌現學券。
 
至2011/2012學年,當政策全面實施時,估計將有逾百分之八十的幼稚園參與計劃;而全港百分之九十的三至六歲學童亦可獲學費資助,惠及多個階層的家庭。 
有關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料,請瀏覽教育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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