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

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 (0 - 5 歲)

二零零五年特首施政報告建議分階段試行兒童發展先導計劃,現名為「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這項計劃最大特色是透過加強衞生署、醫院管理局、教育局及社會福利署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建立一套新的服務模式,為有需要的家長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包括健康和教育活動,以及為父母提供輔導。
計劃的其中一個組成部分,是讓學前機構教師及早識別有健康、發展及行為問題的學前兒童,轉介他們到所屬地區的母嬰健康院作評估及接受適時的支援。要達到這個目的,幼稚園 / 幼兒中心、母嬰健康院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綜合服務中心之間需要緊密聯繫,運用一套轉介及回覆制度(見下圖),使學前機構教師在發現有健康、發展及行為問題的學前兒童時,能及早轉介他們,以便提供適時及適切的治療和訓練服務。


有關詳細資料,請瀏覽教育局網頁:
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5840&lang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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